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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的A股:一场源于IPO 属于IPO的狂欢(2)

2017-03-02 09:09:18    格隆汇(北京)  参与评论()人

后来2013年就已经提出了注册制的思路,加强披露,取消行政定价和市盈率管制,但为了顺应形势,定价的“窗口指导”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到了2016年下半年,为了保证IPO的速度,“窗口指导”对融资规模进行了再次压缩。这次压缩新股融资额度,新股不败的走势,点燃了打新热情,配合上市值打新的政策,导致大量的打新资金沉淀在大盘股中,稳住了股市的基本盘。

三、“IPO” VS 再融资:谁才是真凶?

上面也说了,从2013年开始,证监会就已经在准备注册制的事了,但是因为如果一下子放开,直接按照注册制来搞,怕是整个A股IPO市场又要被玩坏了。所以证监会就采用了一种迂回策略,在核准制的掩护下推行注册制,就是只要公司没有重大问题,控制IPO价格,控制IPO融资规模,先上市再说。

但是对企业来说,IPO是用来融资的(另一个通俗点的说法是圈钱)。

结果被证监会这么一指导,企业虽然上市了,但是没有融到太多的钱。千辛万苦冲上市,不给圈钱,这游戏还怎么玩...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于是上市公司就把目光放到了再融资上面。

数据统计,2013年再融资规模约3700亿,2014年再融资规模约6900亿,2015年再融资规模是1.34万亿,2016年这个数据就到了2万亿的水平,几乎都十倍于IPO。

所以说IPO什么的,真的弱爆了。

也就是说,每一个赴中国资本烧烤盛宴的客人,是吃两顿:第一顿,IPO。第二顿,再融资。两者相加,才是每个客人的食量。

对企业来说,IPO不够的,再融资来补。一开始这个问题似乎没有引起市场的过多关注,最近因为媒体的报道,市场也逐渐认识到了再融资原来才是改变市场供需的最大元凶。

果不其然,证监会马上对再融资也下了杀手。

2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再融资的新规:

1.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2.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包括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

3.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四、管理层的监管思路:一切为IPO家数让道

至此,大家就应该看到了证监会的思路是什么了:限制IPO融资规模,限制企业再融资,把所有的供给增量让路给IPO数量。

其实这背后也是传达了监管层对注册制的态度,即可以在核准制的制度下,先把注册制的一部分功能实现起来,比如说:符合要求就能上。

因为中国经济体量巨大,所以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肯定也会非常多,过去的核准制度肯定不能符合新形势下的要求,这样就要求向欧美先行的注册制靠拢。但是都说国人爱耍小聪明,每次制度漏洞都会被人抓住并且搅得市场鸡犬不宁,所以推进肯定也是一步一个脚印,就例如之前提到的20多年IPO定价的历史,就充分说明了新制度往往需要很久才能实现制度制定者最初的初衷。

在接下去的至少三年任期内,无疑会优先保证IPO的家数。为了防止IPO对市场和和股价的冲击,在其他地方(比如IPO融资额、再融资额等)严格控制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