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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破百亿地下钱庄大案 外汇监管执法力度加码

2017-02-27 22:50:4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2月27日,外汇局发布消息称,近期查处了一批外汇违法违规案件,深圳6 家企业在外汇收支中涉嫌违法,经过警方进一步侦查,破获一起涉案近500亿元的地下钱庄案件。

无独有偶,2月26日,媒体从公安部获悉,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地下钱庄重大案件380 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0余名,打掉作案窝点500余个,涉案交易总金额逾9000亿元人民币。

目前,地下钱庄已经成为资金非法外流的重要渠道之一,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愈发猖獗,各地地下钱庄相互勾结加剧,涉案地区蔓延扩散,隐蔽性越来越强,主要集中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在人民币贬值、外储下降,资本流出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行为被高度重视。

“对于地下钱庄、套汇以及骗购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我们保持了高压的打击态势。2016 年以来,外汇局联手公安部门破获的地下钱庄案件81 起,查处外汇案件1900余起,罚款4亿多元人民币。”此前中国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下一步执法力度还应该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去年地下钱庄案件案值9000亿

“我们在对外投资并购的日常监管中,确实也发现了一些异常情况,例如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这些类型的对外投资中存在不少风险隐患。”潘功胜接受专访时指出。

2月27日,外汇局在其官网表示,除了500亿元的地下钱庄案件,此外还查明多家企业采用虚假单据、虚构贸易等手段逃汇;多名个人采用“蚂蚁搬家”的手段,涉嫌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行为。

在公安部2月26日公布的破获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消息中,黑龙江七台河市公安局破获的系列案件中,一口气打掉了8个地下钱庄,查处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企业15家,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人,已查实涉案流转资金达数千亿元。

“地下钱庄存在最大的动力,来自灰色资金和犯罪资金的需求。”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部门负责人束剑平说,很多犯罪资金是通过地下钱庄进行转移。公安机关表示,将积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保持对地下钱庄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

此外,今年初,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跨省作业成功告破一起涉案金额达400亿元的特大地下钱庄案。广东省公安厅也于去年11 月公布该省于2016 年总计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40余件,总涉案金额超过2300亿人民币,深圳、东莞、广州、佛山等城市较为突出。

第一财经记者还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各类涉及地下钱庄案情的案件,近期受审判决的也不在少数。据粗略统计,今年以来就有2起,分别是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楚强、赖某非法经营的一审刑事判决,以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朱建伟等走私普通货物的二审刑事裁定书。而2016年全年则多达158起。

涉案2000 万被认定情节严重

2月9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连发三道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冼某、曾某等五人非法经营外汇,扰乱市场秩序,五人皆因将人民币非法兑换成港币遭判处,涉案金额逾2000万人民币。

从2010年开始,五名被告人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或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从事非法买卖、非法兑换外币的活动,多次将上百万元人民币非法兑换成港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视犯罪情节轻重,被判有期徒刑十至十一个月并处以罚金。

事实上,近来被公安机关严打的非法经营外汇的案件比比皆是,有些涉案金额甚至高达上百亿之多,社会影响之恶劣可见一斑。相比之下,上述三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并不大,但却已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可见当前监管和执法部门对非法经营外汇打击甚为严厉。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下称《决定》)第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

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5%以上30%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决定》指出,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5%以上30%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