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拆解京东“白拿”两大争议:私募产品公募化?(1)

2017-02-20 10:04:58      参与评论()人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一纸监管部门的商请函将已经在1月初下线的京东“白拿”业务推向了风口浪尖。

昨日(2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虽然京东金融方面表示未收到该文件,但业内对京东“白拿”这一产品的争议依旧存在。主要的争议在于:公开发行的是私募产品还是理财产品?相关产品的资金流向了哪里?

对于这些争议,京东金融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应称,“白拿”产品所对接的理财产品全部来自于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所对接的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持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并非是私募证券,所以京东金融并未参与所谓的“私募公募化”以及“承销证券”。同时,理财产品投向存款、票据、债券等金融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京东“白拿”已于1月初下线,而京东金融也表示一直积极与监管层沟通,因而对待京东“白拿”相关涉嫌违规的问题尚待监管层定性。这无疑是互联网公司创新与监管的一次碰撞。

对此,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储小青表示,金融创新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不能抛弃履行对投资人严格的如实披露义务,同时,还需履行对融资方进行一定形式的资信审查。

焦点一:私募公开发行,还是理财产品?

2月17日下午,监管部门一份《关于商请京东“白拿”业务定性的函》引发广泛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函件附件显示,京东金融“白拿”业务的主要问题包括“广金中心(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和“京东金融涉嫌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

“根据广金中心产品说明书记载,理财产品仅通过京东金融平台定向募集,我们初步判断京东金融承担了理财产品的承销商角色。京东金融涉嫌承销商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上述函件分析指出。

一时间,对于“白拿”是私募产品公开发行还是理财产品的争议引起业内关注。

记者注意到,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在2017年1月18日发表的一篇署名为孙天驰的《京东白拿不白拿》文章指出 ,其通过京东金融“白拿”购买了广金中心的管理发行的“京穗月月盈七号理财计划二”,指出该产品分多期发行,单期产品持有者人数不超过200人,每期产品单独备案。认购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超出部分以1元的整数倍递增。不保本,不保收益。

由此可见,100元的金额显然远远低于集合资金信托、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各种私募产品,但却又约定了单期产品持有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对此,不少人士认为其存在“公募无牌照,私募不合规”的问题,即产品若定义为“公募”,则并无牌照;若定义为“私募”,则又不符合投资单只私募基金不少于100万元金额的合格投资者制度。

“私募的风险与公募的风险不同,所以监管规则不同,如果将受私募监管的金融产品公募化,势必导致有很多风险不在监管范围内,风险一旦发生,会给社会造成危害。”储小青坦言。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左胜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相对公募基金监管要求相对宽松,但对募集对象和起投金额有最低要求,门槛高,为资金募集带来难度,而公募基金的牌照资源有限。为了解决私募基金的募集难问题,规避公募基金的牌照监管,“白拿”借道广金中心,由消费者直接购买广金中心发行的理财产品,规避私募不得公开募集的监管要求,是打擦边球,间接实现私募产品间接公开募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