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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监管酝酿新举措 剑指基金流动性风险(2)

2017-02-16 02:01:53    东方财富网  参与评论()人

一家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表示,第一和第二条从根本上规范委外基金的发展。

实际上,自在去年年底以来委外产品审批暂停。并发文要求基金公司上报产品的时候必须要说明是否是定制型产品。以后的公募基金或会彻底泾渭分明,一类是普通的基金,一类就是委外性质的封闭式基金。

上述产品部人士直言,规定要求采取发起式基金的形式是整个文件最严格,也是对委外基金影响最大的一条。这就意味着,如果一只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过50%,就需要基金公司自己至少投入1000万元与客户风险共担,如果一家基金公司有10只甚至更多的定制型基金,那就需要至少投入1个亿。

也有一种说法是,未来方案有二,一是将委外基金的规模均占比不到50%,但有人士认为这基本上没有办法操作,因为所有定制型产品的客户都希望自己是单一客户,目标收益都不同。

二是机构间进行拼单,银行之间交叉持有基金的情况,以便把单一投资者投资占比降下来。也有消息称业内有如此操作。但也有人士认为很难操作,机构投资者跟别人分享一个壳是很难。

上述基金公司合规部人士表示,这一条意见稿内容对公募基金行业影响很大。

该人士也指出另一种影响性的可能,即假设一只基金原本机构客户持有30%的份额,但由于其他中小投资者的赎回,导致他被动地提高到50%,这样是不是也要变成发起式基金?

“基金公司在研究要不要做委外这件事上就会更加审慎,要面临的风险就会更多了。”

讨论规定三、单一客户超过20%要披露

对于报告期内出现单一客户超过20%的要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信息披露(国家队等特殊产品可豁免).

业内人士认为:对中小客户的利益作出保障,以后定期报告中都会透露出持有份额超过20%的单一客户,投资者对于委外基金更容易进行辨认。

讨论规定四、全部组合不能超过上市流通股本的30%

管理人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能超过上市流通股本的15%,全部组合(不计算子公司)不能超过上市流通股本的30%;

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基金投资上虽然有“双十”规定,但依然不断出现各种集中持股超红线持股的情况。该条是对基金公司集中持股情况进行进一步约束。过去部分基金公司持有较多中小创个股也暴露出一些风险,对基金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比例进行约束,可以进一步降低流动性风险。

讨论规定五、单只持有流动性受限市值不得超过30%

单只开放式基金持有流动性受限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30%。超标的不得继续买入流动性受限资产,并在回复交易10个交易日内调整。

业内人士认为:近两年股票停牌,以及基金参与定增情况较多,对持有流动性受限市值进行一定约束。

讨论规定六:加强对逆回购交易对手的管理

基金公司需要加强对逆回购交易对手的管理,合理分散,控制集中度。可接受抵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规范一致。

业内人士认为:基金公司不能集中在一个逆回购的对手,要分散标的,放逆回购不能只放给单一客户,如果出现风险,导致最后回购回来的时候也会有风险。

讨论规定七、形成处置预案

要进行压力测试之外,形成处置预案,基金公司自有资金(含风险准备金)和股东资金来计算流动性风险的敞口。

业内人士认为:此前对货币基金有相关规定,货币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时,基金公司要用自有资金和股东资金来垫,现在范围拓展到其他基金。还有人士表示,“也有可能是要求基金公司在流动性敞口的预警方案,例如到10%的赎回就要做出方案,目前并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