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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停“直销、代销代办” 基金严监管态势延续(2)

2017-02-12 20:01:48    东方财富网  参与评论()人

三方的生存之道

自2013年11月淘宝网获得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成为第一家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业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首批包括17家基金公司,而互联网作为直销入口的前置,起到为基金公司引流的作用。

与此同时,线下的不少三方理财机构也在近几年公募基金蓬勃发展中壮大。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第三方理财公司的公开文件显示,该三方理财机构的销售模式便是基于各大金融机构的资产配置和风险偏好等因素,向其推介符合需求的金融产品,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主要为风险较低的浮动收益类及固定收益类产品。

公开资料透露,该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咨询费、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费分成等,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实现利润,具体的比例和基数依据产品、类别、期限、风险等级等因素与产品发行方协商确定。

的确,在基金的销售过程中,直销或代销对于银行、保险等大机构来说区别似乎不是很大,但对三方机构而言就大不一样。若通过直销代办模式,按照业内的一种惯例,譬如10个亿的基金规模,若管理费按照1%计算,第三方代销机构便能获得500万的尾佣收入。

本报亦了解到,部分基金公司并不排斥与第三方基金公司进行这种形式上是直销、其实是代销的业务。当基金公司自身的直销难以完成既定销量任务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很多时候能为基金公司的业务带来便利。

“从法律上讲,如果第三方是有代销资格的,他有牌照基金公司也有牌照,那么双方开展一些业务上的往来是没有问题的。而在直销柜台办理的业务跟代销又是两个事情。也不排除有些没有牌照的机构效仿,并进行直销代办的活动,这样肯定是不合规的。”上述深圳公募基金人士表示。

监管指出,由于直销代办不属于法律法规规范的基金销售业务活动,因此其按照保有量收费的做法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上述北京老牌基金公司副总也表示,直销代办模式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等非法活动,存在较大的合规风险。

“监管层的打击是件好事,这样大家都可以到明面去做,该申请资质的也会去申请资质,不要为了省点钱就藏着掖着。其实直销代办也是一直辅助手段,最后还是要业绩说话。”上海一位私募投资经理与本报私下交流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