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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保本基金存风险 更名避险策略基金

2017-02-11 11:03:50      参与评论()人

中国证监会10日发布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将“保本基金”名称调整为“避险策略基金”,并作出取消连带责任担保机制等内容的修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总体来看,目前保本基金运作较为平稳,但监管部门也注意到保本基金保障机制存在一定问题,保本投资策略存在失效的可能,以及保本基金快速膨胀可能带来的风险。

因此,指导意见的内容作了以下修订,取消连带责任担保机制;完善对避险策略基金的风控要求;限定避险策略基金规模上限,防范相关风险;完善基金管理人风控管理要求。

邓舸说,为做好新旧规则衔接,指导意见明确对避险策略基金依照“新老划断”原则进行过渡安排。

对存续的保本基金,仍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无须变更基金名称,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不得增持不符合规定的资产、不得增加风险资产放大倍数等;存续保本基金到期后,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调整产品保障机制,更名为“避险策略基金”,不符合的应转为其他类型的基金或予以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