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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规范并购重组中介业务 投行开展专项检查

2017-02-09 17:44:17    东方财富网  参与评论()人

针对证券公司在并购重组业务普遍存在“重规模、轻质量”的现象,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下称“机构部”)开始通过证券公司“自查自纠”、现场检查等方式来规范并购重组的中介业务。

腾讯获悉,2017年2月4日,机构部向各地方监管局下发“关于组织‘自查自纠、规整规范’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2月15日前,各证监局应向所监管的证券公司部署自查自纠工作。

通知中称,近年来,证券公司积极开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和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但“重规模、轻质量”的现象普遍存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均暴露出较多问题。

自查范围包括,证券公司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的有效性,及上述业务设计项目执业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其中,各类业务的项目自查范围分别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

此次检查目的在于,排查证券公司上述业务的普遍问题和潜在风险,督促证券公司提高内控水平和执业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自查的时间范围从2015年到2016年,包含两年完成的全部项目,包括取得核准批文、审核未通过和终止审核的项目。

机构部要求,各地证监局应于3月31日前完成对证券公司自查情况的总结报告并报送机构部。

此次核查并非止步于自查。

自查结束后,机构部将根据证券公司自查报告和各证监局总结报告确定现场检查对象,文件要求现场检查应于5月31日前完成检查报告并报送机构部。

(原标题:证监会规范并购重组中介业务 投行开展专项检查)

关键词:投行检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