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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省份煤电项目被叫停 能源局或酝酿“大招”(1)

2017-01-21 06:50:17    东方财富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协调‘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的形式向新疆、内蒙古、山西、山东、广东等11个省区发文,确定其停建推迟煤电项目的规模和清单,文末明确“请于2017年1月16日前反馈书面意见,逾期不返回视为无意见”。

“仅给短短一周的反馈时间,这不是在征求意见,而是在明确地向这11个省区下达任务。”1月18日,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函件要求各省区“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压缩纳入规划和核准项目的投产规模”。

据统计,上述11个省区推迟至“十四五”的煤电项目总规模达10670万千瓦。据有关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份,调控暂未涉及的另外17个省区在建煤电项目规模为14326亿千瓦。

根据“十三五”电力规划提出“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的调控目标。“能源部门还将对未涉及到的省区出台类似的调控举措。”袁家海据此判断,下一步推迟和取消的重点省份可能会是贵州、江苏、福建、湖北、河北等。

煤电项目再遭大范围叫停

1月14日,能源局同时向11省(自治区)下发文件,暂停这些省已核准的新建、在建煤电项目。11份文件统一命名为《关于衔接某省“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是能源局根据11省此前提交的报告,将暂停煤电装机落实到具体项目。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叫停煤电项目和2015年煤电项目疯狂上马不无关系。随之而来的2016年却是政府部门大力叫停煤电项目的一年。

记者注意到,能源局的预警报告称,全国28个省份处在“红色”区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2015年煤电项目疯狂上马。此前的2014年11月,国务院将火电站的核准权下放到省级,至此终结了发改委统一核准火电的历史。

在中国,煤电机组占整个火电装机的比重较大。截至2015年底,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9.9亿千瓦,其中煤电8.8亿千瓦,占火电比重为89.3%。

“火电核准权下放到省级后,各省迅速核准了一大批煤电项目。”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记者调查发现,自核准权从发改委下放到省一级政府后,各省在煤电项目核准上开闸放水,一发而不可收拾。据统计,2015年煤电新增装机5186万千瓦,同比增长7.8%,核准量大大超过“十二五”前4年的平均量。

到底有多疯狂?袁家海提供的数据显示,仅此次涉及的11个省区目前在建规模至少高达20280亿千瓦;按被缓建的规模看,山西高达1878万千瓦,新疆高达1554万千瓦,山东1254万千瓦、广东1222万千瓦、内蒙古1182万千瓦,这些省份无一例外均是煤电基地。

袁家海曾为此提出了“2020年9.6亿千瓦的煤电合理规划目标”,但遗憾的是,相关建议并未被能源部门采纳。

林伯强说,能源局接受“煤电产能过剩”并采取措施,的确需要一些时间。在2016年全国能源会议上能源局明确提出“有序发展煤电,有效控制煤电产能规模”。根据措辞解读,此时能源部门对煤电产能过剩问题尚未明确表态。2016年3月22日发文的基调是“控制煤电产能规模”。2016年4月能源局提出要“着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煤电行业科学、可持续发展”。至此,能源部门完成了由“认识到位”到“政策到位”的转变。

记者从能源局获悉,直到2016年7月13日,发改委、能源局终于明确了“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调控思路。2016年10月10日,能源局再次发布通知,“三个一批”中的“缓核缓建”政策落地,并“冻结”了1.1亿千瓦煤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