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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东北民企加大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力度(3)

2017-01-12 12:57:26    东方财富网  参与评论()人

五是加快推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规范发展和转型发展。在目前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阶段,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仍然是各地方政府投资、融资的重要抓手,也是地方政府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资本的重要枢纽,在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融资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东北地区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政府特殊目的公司和公营企业的改革方向,坚持“投资边界不越位、投资目的不营利和投资项目不挤出民间资本”的基本原则,厘清平台公司与地方政府的责权利关系,明确投资边界不超出政府投资事权范围,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债务融资的透明度,走可持续融资和发展之路。探索建立平台公司的政府委托代建模式和授权投资经营模式,支持平台公司投资建设地方公益性项目和准公益性项目。对部分具备条件的平台公司,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和地方发展建设需要,支持其向商业性国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转型发展,如有的可向城市综合服务商和产业园区综合运营商转型,有的还可以考虑向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和产业投资控股公司转型。

六是健全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注重投融资模式创新,充分利用现有投融资工具和产品,积极引入投贷组合、债贷组合、保贷组合等投融资模式,大力发展融资租赁、积极拓宽融资租赁物的范围,鼓励具有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尤其是PPP项目发行项目收益债(票据),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城市停车场、养老产业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发行重点产业专项债券。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和方式,鼓励民间资本以私募方式设立适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商业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

七是积极稳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东北地区各级政府要按照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原则,调动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投资的积极性,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拓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来源渠道,降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建设对地方政府信用的高度依赖,促进地方政府“去杠杆”。有效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力,综合运用地方政府可以掌控和调配的“五资”(即公共资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价格税收土地等政策以及必要的政府付费或补贴资金),发挥社会资本的人才、技术、管理和资金等综合优势,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为有效降低政府债务负担,PPP模式要重点用于具备使用者收费机制、价格形成机制较为健全以及服务产出数量和质量较为明确的经营性或准经营性公共领域,慎重用于没有经营性收入、完全靠政府付费的纯公益性领域。要完善PPP项目投资退出渠道,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激励社会资本提高服务效率。

八是研究设立区域补偿性质的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开发基金。长期以来,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为其他地区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为进一步推进东北振兴战略实施,建议由中央政府联合北京、天津、上海和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发达省份共同出资,参照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软贷款”方式管理运作,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以及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提供低成本(如年使用费为1%-2%)、长期限(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达到20-30年以上)的贷款或担保支持,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降低融资综合成本,加快其建设实施进程。建议该开发基金的总规模可初步定为1000亿元,中央财政认缴500亿元,其他发达省份和计划单列市根据GDP和财政收入规模分别认购30-50亿元。开发基金成立后,可交由国家开发性或政策性金融机构管理运作,但贷款投向和具体项目选择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金融机构和能源、交通、水利、住建、农业、林业等有关主管部门确定。(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