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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东北民企加大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力度(2)

2017-01-12 12:57:26    东方财富网  参与评论()人

面对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特别是投融资增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从扩大有效投资和稳增长、防风险的需要出发,笔者认为,东北地区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投资宏观调控思路和重点任务。东北地区要认真贯彻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和部署,确立适度可行的投资宏观调控目标,既着力于解决当前经济发展和投融资面临的实际困难,又着眼于经济和投资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把地方投资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放在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和开放发展上来,放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激发各类投资主体特别是民间资本的动力、活力上来,放在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和简化投资审批手续、优化投资主体服务工作上来,放在改善民生、精准扶贫、促进就业等“补短板”的行业领域上来,放在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机制和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上来。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政府的投资、融资支持。除了中央已经明确的东北地区振兴相关政策措施外,东北地区要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新型城镇化试点、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双创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投融资政策,积极争取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建设基金、中央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和其他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的支持。考虑到地方政府债券成本低、透明度高、期限长等特点,建议中央可适度扩大东北地区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和专项债的发行规模,为东北地区各级政府融资开辟低成本的资金渠道。中央在安排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期限长、成本低的国外债务资金时,要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适度倾斜。

三是调整优化政府投资的方向和方式。东北地区要深入贯彻国家有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将各级政府投资资金重点投向“补短板”领域,主要包括扶贫攻坚、现代农业基础设施、企业技术改造、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水利以及有利于扩大消费和促进消费升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在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上,要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综合考虑不同行业领域的技术经济特点和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分别采取资本金注入、直接投资、投资补助、基金注资、以奖代补、运营补贴等不同的投资方式,试行“政府贷款”方式,提高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东北地区是国有企业的扎堆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目前东北地区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的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还有的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东北地区要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准确界定不同属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尽快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国家有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和“降成本”等相关政策降低历史包袱,增强企业活力、激发创新发展动力。公益类国有企业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国企,要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加快引入市场机制,完善相关体制政策,建立健全激励相容的机制,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和资源,提高投融资能力,降低对政府投资资金和政府信用的依赖,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增强发展后劲,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