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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四问ST慧球 认为此事件主观恶意明显

2017-01-09 12:08:00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将适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日前已代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ST慧球的信披违规、公司治理等问题数度发声,并参与相关股东大会行使权力。1月8日,投服中心发布最新声明,围绕“董事会忠实勤勉的义务和操守何在”、“监事会如何履行监督职责”、“董秘如何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信息如何被泄露”等问题四问ST慧球,并呼吁全体股东积极行使股东权利,罢免相关董事、监事,让破坏公司治理的不良之人担责,让上市公司尽快回到正常发展轨道。

投服中心表示,在上交所已就1001项议案内容严重失当提出整改要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不执行,擅自在非信息披露平台发布,表明相关董监高严重失职,股东权益因此受到极大损害,将适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问ST慧球董事会忠实勤勉的义务和操守何在。投服中心认为,此次泄漏的1001项议案数量创造了我国资本市场之最,但是如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指出的,议案内容大多逻辑混乱、前后矛盾、内容重复,还有超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强加股东义务的议案。

投服中心认为,此次事件主观恶意十分明显,是对股东的恶意,董事会长期把持上市公司肆意妄为,严重侵害了广大股东的权利;是对上市公司的恶意,上市公司成为资本市场反面“明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是对监管的恶意,不断触碰监管底线,漠视和挑衅法律法规。

二问ST慧球监事会如何履行监督职责。投服中心质询监事长潘大明、监事顾云锋和顾远,是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对存在诸多问题的议案,提出哪些质询或者建议;对议案“炮制”以及信息泄漏采取了哪些监督措施;是否纠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问ST慧球董秘如何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投服中心指出,1001项议案披露不完整,所有议案仅披露标题,没有披露具体议案内容,对重大事项也未按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单独披露,一些议案涉嫌违法违规、误导投资者。不但不落实交易所提出的监管要求,而且相关议案和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等内容在网络泄露。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直接负责人,董秘陆俊安不但不具备任职资格,而且信息披露屡次出现重大问题,严重不称职。

四问相关信息如何被泄露。投服中心表示,2017年1月3日,ST慧球向上交所提交了董事会决议公告和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因其内容违反信息披露规则,上交所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ST慧球进行修改。但其并未按照要求修改,2017年1月5日,上述公告文件和监管工作函在股吧、论坛等网络上全文泄露。据媒体报道,还出现了以ST慧球股票代码“600556”为域名的网站,发布相关公告。此前,ST慧球已多次出现信息泄露事件,此次再次泄露,投服中心质询ST慧球董事、监事和董秘,信息泄露是如何发生的?是否故意泄露?是哪些人泄露?责任人谁?

投服中心呼吁,全体股东应积极行动起来,行使股东权利,罢免相关董事、监事,让破坏公司治理的不良之人担责,让上市公司尽快回到正常发展轨道上来。投服中心将持续关注事态进展,适时采取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等措施,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对于“屡教不改”的ST慧球,上交所在针对其“1001议案”发去监管工作函的同时,于1月5日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证监会也已对一直试图挑战监管底线的ST慧球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