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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厦在江苏被禁承揽新项目 工程两月内连发2起事故

银广厦在江苏被禁承揽新项目 工程两月内连发2起事故
2019-07-05 15:30:35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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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厦在江苏被禁承揽新项目 承包工程两月内连发两起事故

中国网财经7月5日讯(记者魏国旭) 江苏省住建厅官网消息显示,6月29日下午17时许,由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广厦集团”)施工总承包,昆山市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乐歌吴江新建仓储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据了解,该起事故系1名木工在2号库2层G/10轴通风井构造柱模板施工时,不慎从11米高处坠落至1层,项目部立即将其送至吴江区第五人民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下午18时30分左右死亡。

江苏省住建厅指出,由于银广厦集团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按照有关规定自7月3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银广厦集团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0年,拥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的一级资质;总资产65亿元,下设北京、广东、重庆等43个区域分公司和9个专业子公司,并设立有迪拜和卡塔尔海外分公司。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这是银广厦集团近两个月发生的第二起事故。住建部官网显示,5月23日凌晨2时许,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武胜县城东商贸新区东区安置房及道路建设工程,发生其他类型事故,死亡1人。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也是银广厦集团;监理单位是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此外,银广厦集团还曾多次被行政处罚。2018年11月12日,银广厦集团因在施工时,将未经处理的泥浆水直接排入城市雨水或污水管道,被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款3000元;2018年10月,因损坏、侵占市政道路的无障碍设施或改变其用途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罚款2000元;2018年9月,因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被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款3万元。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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