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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磊谈科技对监管的挑战:数字货币洗钱是潜在威胁

2018-07-10 09:24:24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三、金融监管从传统走向科技与监管的融合

如上所述,金融科技的兴起和发展在多维度对我们原本视为“圣经”的金融运行与监管的基本规则构成挑战,既然发展是必然趋势,那么如何更新规则和管理就构成了监管部门面临的全新课题。

一是为什么需要监管。

当前,金融科技领域的确存在一些无序发展的行业现象和监管真空的管理问题。一些伪平台,由于缺乏监管,风险把控丧失,多起风险事件发生,比如跑路,集资诈骗等等。所以,我们需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从现有的平台看,目前在5000多家P2P平台中有3000多家停业,正常运营平台只有10%左右是有证经营。针对这样的现象,“补短板、填真空”就成为了管理层面一直努力的方向。

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消除监管短板,填补监管真空。在此,我列了一个时间轴——从2014年3月-2018年4月,从最早的第三方支付到现在的互联网资管和线上外汇交易,都在不断地更新监管规则,规范市场运行。

二是发达金融市场的管理实践的先进经验可资参考借鉴。

在美国,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比较严格,主要特征是功能监管,即不论以何种形式出现,无论采用何种技术,均能按实质重于形式的方式看你做什么业务,并进而归类为相应的金融监管。特别是2016年所发布的CFPB创新细则,以金融科技促进消费者有利的金融创新。

在英国,特征是集中适度监管,一方面立法明确监管职责,另一方面发起项目革新和监管沙盒,金融科技监管相对比较先进。

三是作为金融科技发展最快的经济体,如何抓住监管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对我们来说,更加有力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是主要矛盾,金融基础设施的更新完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监管原则如果说要有短板,就只在消费者保护,因为只要金融业务呈现表外化趋势,消费者保护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只要机构稳健则老百姓稳健安全”的基本逻辑逐步弱化。那么,如何保护消费者?只有推动监管科技发展,关注金融基础设施,推进业务办理电子化,监管者要做到实时了解信息,利用监管科技与金融科技搭建新的交流基础和对话平台,为反洗钱、反欺诈提供数据交流。同时,必须建立中央对手方运行系统,确保一致性预期下的最终流动性供给。在跨境金融监管上,外汇局正在推进“数字外管”建设,以此形成大数据实时监测和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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