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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磊谈科技对监管的挑战:数字货币洗钱是潜在威胁

2018-07-10 09:24:24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基于这些问题,陆磊称,必须建立中央对手方运行系统,确保一致性预期下的最终流动性供给。

关于金融科技对监管的有效性构成的挑战,陆磊还提到了跨境金融领域的问题。他说,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轻松绕开银行,实现资金跨境流转。与此同时,数字货币洗钱也是潜在威胁——用各种tocken、虚拟币作为中介,先将汇款人所在地的法币转为代币,再在收款端将代币转为收款人所在地的法定货币,在事实上完成跨境支付。从监管角度,陆磊提到,外汇局目前正在推进“数字外管”建设,以此形成大数据实时监测和管理平台。

以下为演讲全文:

金融科技的兴起和发展,使得我们金融行业以至于监管层面,都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冲击和挑战,值得各个方面认真思考、研究。

今天我想说四个观点:

一、虽然面临金融科技压力,但金融与科技的融合是必然趋势,任何人都无法以自己的主观意愿改变金融科技发展趋势,所以我们只能接受。究其原因,科技是发展的,把更高的技术应用于金融行业,毫无疑问可以满足要么降低交易成本、要么提高运营效率或运行效率两个基本要求。

二、任何事情,从辩证的角度看,有一利必有一弊。既然是新生事物,一定有我们没有看到的可能造成的冲击。而这种冲击,有可能主要体现在风险层面。

三、它对监管构成冲击,不是因为风险要监管,而是对现有的监管方式构成了冲击。通过金融科技,信息日益对称化,资金所有者和运用者之间日益建立直接联系,因此这种法律关系发生了改变。原本依托审慎监管设置的一系列的规则,都可能逐渐失之于无效。这是因为,审慎监管的逻辑是——只要或只有金融机构安全,金融体系就必然安全。这在前金融科技时代是对的,金融中介的存在主要依托信息不对称。但可以想像,随着金融科技发展,信息日益对称化,金融中介主要做的是搜寻工作,网络在金融行业高度存在并迅猛发展。这种发展会造成一个结果,就是原本的资产负债业务表外化,这样审慎监管依据的基本逻辑就不存在了。审慎监管的假定是,金融机构如果是安全的,那资金来源方一定安全,如果金融中介对资金运用方式有足够的激励或约束,那资金运用的道德风险跟选择是可以改变的,或不那么严重。所以这样的前提假定得到的基本逻辑,就是金融机构安全则金融安全。如果技术发展到很高的程度,买家卖家日益直接见面,金融机构只是一个沟通管道,它的安全性又意味着什么?是不是需要资本金?是不是需要偿付能力?真正的偿付能力在最终的资金运用方。所以对原本的银行也好、保险也好、证券也好所施加的那些游戏规则,可能都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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