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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大股东不满利润分配 回归A股之路一波三折

2018-07-09 09:21:16    国际金融报  参与评论()人

但这一分配方案遭到了其大股东“中静系”的反对。“中静系”认为,分红总额增速同比负增长,与徽商银行正增长的盈利情况不符,减少现金分红会打击投资者信心;且议案中的送股方案并不会带来股东所持股份或股票价值的提升,反而内资股个人股东及H股全体股东需要按送股的面值(1元人民币/股)为基数缴纳所得税,会导致这些股东实际收到的现金锐减,因此提出了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为36.71亿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其中包括2016年度需补分的现金股利13.87亿元,以及2017年度现金股利22.84亿元。

中静(实业)集团董事长高央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徽商银行“送红股”+“每10股0.25元(含税)现金分红”的方案实际上就是减少了现金分红。整体看,送股后,因为要为该红股交税,内资股个人股东和H股全体股东实际拿到的现金反而比不送股时要少,这些股东的利益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害。他认为,就算按照每10股派人民币0.25元(含稅)也比现有的方案要好。2018年4月,民生银行(港股01988)董事会就听取了股东的意见,主动取消了送红股的分配方案。徽商银行在回应媒体时强调其分红率,是用“分红”的概念偷换“现金分红”的概念。

这两份提案的“胜负”已在6月30日召开的徽商银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得出结果。据徽商银行7月2日在港交所发布的公告,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徽商银行董事会提请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出席股东80.61%的投票赞成通过,大股东“中静系”提呈的关于利润分配的临时提案仅获出席股东17.7%的投票赞成,未能于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

尽管投票结果已尘埃落定,但双方依旧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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