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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监管重拳治理影视业“阴阳合同”

2018-06-29 09:15:54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据报道,日前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对此,不少网民表示,影视业“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时有发生,依法严查严惩正当时。网民建议,打击偷漏税,除了加强监管,关键是需要一整套配套措施,构建起又严又全的法律、税务综合体系。

网民“祖亮”称,偷税漏税现象在影视圈时有发生。建议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演艺、影视圈社会公众人物纳税情况的监管。

网民“朝明”表示,明星偷税漏税行为,不仅触犯道德底线,更是触犯法律法规。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包括明星在内的高收入群体的纳税监管,但随着明星片酬一路水涨船高,明星需要缴纳的税费也在增加,避税花样仍然较多。签订“阴阳合同”成为影视明星变相偷税漏税的惯用伎俩,所谓“阳合同”将报酬标得很低,用于欺骗税务部门,而“阴合同”才是体现真实报酬的合同。

网民“霞满天”称,税收关乎我们每一个人,按时缴税是每个公民、企业的应尽义务。而现实生活中,偷漏税现象时有发生,势必造成国家税收的严重流失。

网民“老徐时评”称,要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网民“霞满天”还表示,要堵住偷漏税的漏洞,除了要加强监管,杜绝跑冒滴漏,还需要出台相应配套措施,明确相关处罚标准,最关键的是需要有勇气抓典型,彻查一批违法行为,为影视业正本清源。

关键词:监管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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