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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出“组合拳”稳控房地产市场

2018-06-28 16:02:46    重庆日报  参与评论()人

重庆日报:《通知》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市国土房管局: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重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的调控要求,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约谈有关城市的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实施房地产市场系统调控和超前调控”要求,针对房价上涨预期较强,投机炒作之风有所抬头等实际情况,实施系统调控和超前调控。

出台《通知》,也是重庆在今年5月15日出台《关于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严管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再次“出手”调控房地产市场。一则加强系统调控、一则整治市场秩序,既着眼于短期、又兼顾长远,前后两份文件相得益彰,有利于促进重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重庆日报:《通知》中要求落实各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的责任,对工作不力、房地产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效果的区县进行约谈、问责。对这一条,应该如何落实?

市国土房管局:本《通知》涵盖了落实责任、土地、金融、定价指导、发展租赁住房等调控措施,是一次系统调控,有别于一般‘打补丁式’的调控举措。而这一条本身就是《通知》的亮点之一。

房地产调控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动配合,更需要区县政府大力推进和实施。按照《通知》要求,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要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稳房价、降杠杆、防风险、调结构、稳预期的目标任务。

与以往调控政策相比,最鲜明的一点就是同步印发了《遏制炒房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相关职责分工方案》,明确了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的主要职责,实现市区联动、各部门联合调控、联合惩戒,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求区县政府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促进供需平衡、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等10项责任,落实部门属事责任,明确了国土房管、建设、规划、工商、价格、公安、税务等10个市级部门的35项主要职责,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效果的区县,坚决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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