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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股东不满利润分配 徽商银行暗战变明斗

2018-06-26 09:29:51    时代周报  参与评论()人

根据公告,上述股东给出的理由:首先,减少现金分红会打击投资者信心,影响徽商银行下一步的补充资本、甚至影响日后的A股上市;其次,现金分红减少,也与徽商银行净利润逐年递增的趋势相悖;再次,提案中送股的方案不会增加股东投资价值,反而会有损内资股个人股东及H股全体股东的利益,方案不合理。

对于上述股东的意见,徽商银行给出的回应是:董事会认为,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银行运营的实际需要,更符合银行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将不会撤回该提案。

徽商银行还称,银行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是一致的,和股东之间存在分歧和不同意见也属正常,将会进一步加强与各方股东、董事的沟通。

上述提案将在6月30日的股东大会上审议。但中静系想要通过提案的难度并不小。某不便具名的投行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股东大会决议要分一般决议还是特别决议,前者同意的股东过半就行,后者要看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据时代周报记者梳理,徽商银行的前十大股东中,除了中静系、万科之外,其余大部分均为安徽省国有股东。去年年底,安徽省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徽商银行股份。

  第一大股东与管理层分歧频现

事实上,这并不是上述股东第一次与徽商银行管理层之间发生分歧。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夕,中静系对原拟提交股东审议的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提案表示不满,临时增加终止该方案的提案。但该临时提案最终未获通过。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夕,中静系临时提出全新的分红方案,核心内容与今年的临时提案一样,“要求徽商银行维持2013-2015年约占当年净利润30%的派现水平”,该方案亦未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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