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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35号公告: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2018年6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华侨城集团总部及所属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华侨城集团成立于198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酒店开发经营,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电子及配套包装产品制造等。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华侨城集团2016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86家、参股公司44家;资产总额1740.72亿元,负债总额1182.93亿元,所有者权益557.79亿元,资产负债率67.96%;当年营业总收入542.56亿元,利润总额95.39亿元,净利润74.29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3.96%;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8.4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中国货币网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华侨城集团加强战略规划,形成“文化+旅游+城镇化”和“旅游+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推进多元化经营;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完成对部分省属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推动新项目落地,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审计也发现,华侨城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