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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国机集团未盘活长江码头等10.3亿元闲置资产

2018-06-21 09:06:07    审计署网站  参与评论()人

1.2016年,所属中机西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递延收益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多计利润6955.29万元。

2.2016年,所属国机重工(洛阳)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减值准备核算不准确等,多计利润2277.75万元。

3.2016年,所属一家企业提前确认收入成本,多计利润331.79万元。

(二)经营管理方面。

1.所属中机国能工程有限公司违反集团规定为内部企业提供担保,2016年底担保余额为43.5亿元。

2.至审计时,国机集团未有效盘活长江码头等10.35亿元闲置资产。

3.2016年,所属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出借资金10.8亿元,至审计时,本息12.1亿元均未收回。

4.至审计时,所属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公司)等两家企业总承包的6个工程项目,因疏于监管及后续处理不善等已支付延期赔款1.48亿元,预计亏损9.93亿元。

5.2010年至2013年,所属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分拆一项目投资以规避审批。至审计时,由于技术不成熟、市场需求不足等,该项目处于停产状态,已建成的12.85万平方米厂房闲置,涉及投资5.12亿元。

6.2008年以来,所属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为关联企业垫资或提前向其支付合同款,因关联企业资金链断裂等,至审计时垫资资金4.8亿元面临损失风险。

7.2009年至2010年,所属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未经充分论证,投资建设农业装备基地等3个项目,至审计时,上述项目累计亏损4.64亿元。

8.2011年,所属一家企业未充分考虑风险收购一家公司。至审计时,被投资企业收购后经营亏损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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