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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唐山三元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
唐山三元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对你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现将你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缺陷情况函告如下:
一、部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一)厂区内空压机房西侧及包材库西北侧杂草未能及时清除。不符合GB 23790—2010中第4条款关于应考虑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的要求。
(二)原辅料库中物料的存放间距较小,不便于检查库存物料的存放状况。不符合GB 23790—2010中8.3条款关于原料和包装材料的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二、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部分记录信息不一致或缺少,不符合GB 23790—2010第15.1条款关于应建立相应的记录管理制度,对乳制品加工中生产等环节详细记录,以增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可信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1.抽查婴倍喜婴儿配方奶粉(批号20180415)生产批记录,成型器氮气记录数值(20L/min)与工艺流程图和《盒装包装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控制参数(0.25~0.3MPa)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