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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2000多万欠款 是老赖还是真没钱?

2018-06-13 09:22:32    国际金融报  参与评论()人

▲来源: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就所依据的法条来看,被除名原因可能为公司未出资或出资后抽逃出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屠永军对记者说。

记者翻阅亚太实业的公告发现,公司于2007年8月22日及2007年9月15日先后两次对蓝景丽家增资,合计出资1亿元,占蓝景丽家注册资本的50%。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根据公告中援引的法条,抽逃出资被认为是侵蚀公司资本的行为。此外,由于股东权益一般基于其各自出资数额,如抽逃出资,公司实际出资与其名义出资比例所享的权利不符。

值得一提的是,亚太实业分别在2009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对蓝景丽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000万元和3000万元,目前账面价值为0元。

对此,亚太实业解释为,蓝景丽家一直无实际生产经营(直至2011年12月9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且自2008年起亚太实业无法取得该公司财务报表。

虽然公司做了减值准备,但亚太实业的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2010年4月20日承诺,对公司该项投资变现处理后达不到3000万元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或资产的形式给予全额补偿。

屠永军表示,“若第三人股东资格被解除,第三人或将丧失其本来能从承诺人手中拿到的补偿,这就影响到第三人公司的财报乃至业务发展,进而影响到公司股价。”

“被解除股东资格的一方是没有表决权的。不过,这里也不排除是上市公司的原控股股东抽逃出资,因此现在会有争议。”一位资深律师表示。

据悉,在投资蓝景丽家时,亚太实业的控股股东为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3月31日,亚太实业控股股东变更为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当年年底,蓝景丽家的投资额便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记者就天绿源生态为何破产、目前欠款数额、公司清偿能力以及公司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等问题致电亚太实业,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见习记者 刘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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