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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核电的龙头企业,中国核电6月10日晚公告称与俄罗斯JSC ASE公司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框架合同》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两项框架合同,双方将合作建设田湾7、8号机组及徐大堡3、4号机组,采用俄罗斯设计的VVER-1200/V491型反应堆装置,电站设计运行寿命60年,两个框架合同总价36.2亿美元。
近几年,随着核电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核电企业的不论从业绩来看,还是技术方面都已经获得不小的成就,以中国核电为例,公司发布2017年报,实现营收335.9亿元,同比增长11.93%,实现归母净利润44.98亿元,同比增长0.2%。公司发布2018年一季报,实现营收82.5亿元,同比增长3.23%,实现归母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下降0.63%。
中国核电龙头效应显现
据中国核电最新公告显示,俄方对电站设计承担总体技术责任,负责核岛设计,参与仪控、电气、消防、通讯等系统的联合设计,负责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主循环管道、主泵、堆芯熔融物捕集器等14项核岛主设备以及部分核岛辅助设备的供货;为俄方设计范围转中方供货的核岛设备以及首炉核燃料提供技术规格书;在中方实施的设备采购、建安、调试过程中提供伴随服务。
中方负责电站总平面规划、常规岛和BOP设计,按双方合同分工,分阶段牵头或参与仪控、电气、消防、通讯等系统的联合设计,负责核岛其余设备及全部常规岛和BOP设备供货,负责电站建安、调试等工作。
公司表示,本框架合同生效后,在支付一定金额的启动款的情况下,JSC ASE将启动相关设计和设备采购的前期工作,项目的具体实施需在后续商签的执行合同(技术设计合同、总合同)框架下执行。
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最新统计,一季度,随着田湾核电厂3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我国投运的核电机组共38台,装机容量达到3693万千瓦。各运行核电厂严格控制风险,继续保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