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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完善 超标电动车退市进入“倒计时”

2018-05-21 09:14:07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超标电动车退市进入“倒计时”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

从分析看,全国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和电动自行车肇事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大多未经培训考试,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再加上超标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车身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由于电动车本身的质量问题、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和监管环节的失灵,也极易导致电动车火灾频发。

面对超标电动车“大行其道”扰乱出行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局面,人民群众对非机动车特别是超标电动车的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即将实施的新“国标”正是顺应了这种呼声。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目前超标车保有量虽仍居高不下,但随着新政的不断推出加上日益严格的执法,超标电动车使用和销售已经日趋遇阻,退市终于进入“倒计时”。

超标电动车销售不再堂而皇之

今年年初,工信部、公安部等公布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拟定的新“国标”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并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根据拟定的新“国标”,电动车的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超标电动车,顾名思义就是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据了解,我国电动车保有量目前约两亿辆,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为占领市场、迎合消费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在速度、体积、重量和动能上都远超正常标准,尽管北京、福建、湖北等多地近年来一直加强对超标电动车的管控整治,但由于我国非机动车生产、销售不规范以及交通条件的限制,超标电动车仍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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