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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通科技负债两亿申请破产转重整

2018-05-16 09:16:47    法治周末  参与评论()人

能通科技负债两亿申请破产转重整

“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多基于一种市场判断”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郝若希

“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在提到能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通科技)的破产重整经历时,能通科技员工代表吴恩龙如是形容。

这家因董事长失踪引发债务危机,负债高达两亿多元的企业,于2015年5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提出了破产清算申请。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推进重整,能通科技起死回生。

5月8日,海淀法院通报了这起典型破产转重整的案例。

海淀法院温泉法庭副庭长邹玉玲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多基于一种市场判断,“虽然能通科技资不抵债,但尚存部分优质资产,且经营基础较好,具有重整价值。相比于破产清算后退出市场,重整程序能让危困企业获得一次重生的机会”。

债务重重,但有重整价值

能通科技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非上市、自然人控股的股份公司,业务领域涵盖IT运维及IT基础设施服务、智慧城市咨询和项目实施、数据中心基础环境建设等。

2014年9月,能通科技原法定代表人贯培一突然下落不明,该公司通过财务自查发现有巨额资金及部分账目记录去向不明。

《第一财经日报》曾报道,能通科技对外报表显示,现金资产约为3亿元,但审计后发现,公司银行账户余额已不足百万元,报表与账户资金出现巨大落差。

能通科技银行账户和部分应收款被多家法院陆续查封,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故该公司向海淀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海淀法院于2015年6月,裁定受理此案,并通过随机摇号方式,指定北京中润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审查确认,能通科技的债务主要由民间借贷、业务经营负债和职工欠薪构成,其中,职工债权人103名,债权金额820余万元;税收债权220余万元;普通债权人近100名,债权金额约2.2亿元。

不过,面对破产清算后的企业注销结果,能通科技希望通过重整,盘活债务人的土地、技术资源,最大限度地保留和提升能通科技所经营事业的市场价值。

债权人之一、韩建集团副总经理杨显民也表示,企业破产,对债权人而言,最期待的是重整或和解,尽量减少损失。

2016年8月31日,海淀法院裁定能通科技进入重整程序。

据邹玉玲介绍,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与是否具备重整价值有关。能通科技的核心资产包括已获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坐落于北京市房山区的能通数据中心项目和数据中心经营资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规定,禁止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PUE值(电能利用效率值)在1.5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据此,北京市数据中心的新增将会受到较为严格限制,该公司数据中心经营资质的市场价值看涨。

先行分配破产财产清偿职工债权

邹玉玲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整个过程中,寻找战略投资者和指定重整计划草案是此案的两大难点。

她介绍称,针对草案当中具体条款的设计,海淀法院多次与重整方、出资人、债权人、原股东等谈话沟通磋商。在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过程中,海淀法院充分适用预重整制度提前协商、充分参与的理念,引导主要债权人提前介入,充分发表意见,并可推荐投资人。同时,协调税务机关讨论沟通重整计划的涉税问题,协调工商机关讨论沟通重整计划在未来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变更登记事项。

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第五次债权人会议上,从两家战略投资者中,表决选定由萍乡东方金鼎企业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东方金鼎)和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组成联合重整方。

在历经多次修改完善后,2018年3月29日,在第六次债权人会议上,除出资人组外,全部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草案内容包括重整方前期投入5500万元,后期拟增资约1.5亿元,继续建设能通科技数据中心项目,返聘部分技术人员,重整后在坚持原有业务方向的基础上予以拓展升级;职工债权、税收债权获全额清偿;普通债权人可通过债转股或现金清偿两种方式受偿等。

为保障职工权益,海淀法院引导对职工债权予以提前清偿;对于能通科技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法院许可管理人继续营业。

管理人组长周军表示,能通科技的债权结构看似比较简单,但是普通债权中有相当一部分债权人是原职工,职工在欠薪、欠债双重因素的影响下,情绪悲观。先行分配破产财产清偿职工债权,让职工切身感受到破产法对于职工利益的保护和救济,也为后续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条件。目前,职工债权已基本清偿完毕。

东方金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吴镝表示,东方金鼎计划在能通科技闲置厂房基础上打造以“云计算大数据”为基础平台的房山数据智慧云基地项目,对大中型互联网及高科技企业、金融企业提供云计算服务。

4月28日,海淀法院裁定批准了能通科技的重整计划草案,并终结重整程序。

一次处置破产企业的司法实践

虽然自2007年6月1日起,便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但受破产案件数量的限制,破产法在实务领域尚属于新生事物。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温泉(金融与清算)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温泉法庭)在2017年共受理各类商事一审案件10390件,其中公司强制清算及破产案件为55件,占比仅为0.5%。

在温泉法庭庭长赵晨看来,此次能通科技实现重整,是利用法治化、市场化破产审判工作,挽救危困企业,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典型案例,也是法院贯彻落实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营商环境改善的大局,以谋划发展的实例。

赵晨介绍,一方面,在招募投资人时,选择在企业经营能力与债权清偿比例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不仅着眼于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也充分考量投资人后续在数据中心经营管理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兼顾破产企业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债权清偿方案并用现金清偿与债转股,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普通债权人是最被动的利益受损方,重整方案赋予债权人清偿方式选择权,能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受偿利益,争取债权人对企业重整的支持。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后续将督促各方妥善履行重整计划,指导管理人做好财产追收、补充分配和监督等工作。

“未来,法院将积极推行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繁简分流,加大破产重整力度,积极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和金融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赵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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