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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晚间,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马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10%的股东西藏金梅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梅花”)与天安人寿在5月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约3763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天安人寿,占公司总股本的5.9%。转让价格为19.89元/股,转让价款合计约7.48亿元。
转让完成后,西藏金梅花还持有奥马电器4.10%的股份,天安人寿将成为奥马电器的第四大股东。
除此之外,据时代周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天安人寿还持股10家上市公司,涉及制造业、化工、汽车、新能源、环保、银行、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在线教育等。
2018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天安人寿综合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130.86%和105.97%下降至112.59%和91.26%,净利润亏损6.85亿元。
对此,天安人寿书面回复时代周报记者称,原因一是在于大力发展长期期缴型价值业务,对偿付能力产生一定消耗;二是一季度保费收入形成可投资资产,资产配置完成后,将会增加当期最低资本占用,但投资收益是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逐步实现的。实际资本的增加无法弥补最低资本的增加,导致了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下降。
自2015年因违规经营遭到处罚以来,天安人寿高管频繁变动,从2016年11月董事长空缺,至今过去了一年半还未有新任董事长,业务结构、公司治理成为棘手问题。
折价转让
天安人寿最新的收购项目是在5月4日,与西藏金梅花签署协议,以19.89元/股,总计约7.48亿元的价格获得奥马电器5.9%的股份。5月4日当日,奥马电器的收盘价为22.05元。
时代周报记者就收购一事联系天安人寿,对方并未作出回应。西藏金梅花的控股股东金梅花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表示,不接受采访。奥马电器董秘何石琼在电话中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是股东之间的事情,公司并不清楚。
对于此次交易价格的确定,时代周报记者经过计算发现,是以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并在此基础上乘以90%所得。而这一定价来自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深证上〔2016〕769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