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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宝提出,鉴于普遍免费模式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力,可以尝试构建免费和付费的双重模式,网络服务运营者应分别拟定免费和付费两种文本供用户选择。在免费模式下,用户享有统一的法律保障,网络服务运营者可以在合法、必要、正当范围内使用、收集个人信息。付费方式下,用户就其个人信息享有定制化和高标准的合同保障。
在日前于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人工智能与未来法治论坛”上,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以“免费+付费的双重模式个人信息保护新思维”为题,阐述了重构个人信息保护的双重模式。
张新宝说,有人认为:“中国人可以更加开放,对隐私问题没有那么敏感,如果他们愿意用隐私交换便捷性,那么我们可以把数据的事情做得更好。”在Facebook高达8700万个人信息被滥用的情况下,中国互联网企业对待个人信息的方式让我们感到不安,更令人不安的是这一观点恰恰反映了现状。这就是我们以提供个人信息为代价,换取便利和免费的网络服务这一商业模式背后的危机,而这一危机是需要化解和寻找出路的。
精准广告与了解客户是互联网广告的诀窍
张新宝首先谈了互联网普遍免费模式的成因。
他说,与传统的产品不同的是,网络运营者提供的信息产品供给遵循另外一种经济逻辑。在缺乏法定垄断的情形下,信息产品在理论上不得不以几乎免费的方式出售,以薄利多销的模式摊销固定成本。任何复制的东西在下次复制时都将趋于或者接近免费,将信息产品价格拉低的力量是激烈的市场竞争。但从另一方面看,免费并不是网络服务运营者被动的选择,相反,可以通过免费策略获得最有价值的资源和用户的注意力。信息消耗了什么,很明显是接受者的注意力。在信息大爆炸时代,注意力是比金钱更有价值的货币。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发展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吸引并保持用户的注意力,而对用户而言则是面对汹涌的信息,如何分配自己的注意力。免费赠送的技巧将吸引用户更多的注意力,然后转化为市场份额,进而和企业的价值联系起来,这就是互联网经济中网络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