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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整治监管与处罚应当并重

2018-05-04 14:41:5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得益于经济的增长及消费升级,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2017年,中国国内旅游市场达到50亿人次,人均出游已达3.7次,旅游总收入5.4万亿。中国已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旅游大国。

然而,随着旅游市场的快速壮大,旅游乱象也开始大规模出现,尤其是在一些旅游热点地区,几乎每逢假期都会出现旅行社、景区、酒店等企业欺客宰客现象。一些地方全力以赴争创A级景区,但成功后便放松懈怠、忽视维护,导致景区质量出现问题。而“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消费等问题更是屡见不鲜。不仅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还侵害了游客的权益。

当前,我国正努力从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转变。从大到强,体现的不仅仅是数字的变化,更应是质量的提升。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发文称,将在全国范围继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据了解,今年1月至3月,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以打击强迫消费以及非法从事导游执业活动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截至今年3月底,各地立案172起,处罚导游及非法从业人员70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326.05万元。

此外,对于佛教商业化问题,监管也在不断加码。日前,欲冲刺IPO的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被指有“捆绑”佛教上市之嫌,被证监会要求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而在旅游胜地云南,景区的监督管理也在不断加强。4月16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丽江金塔景区、大理大禧城文化旅游区两家3A景区被取消等级;曲靖陆良彩色沙林、楚雄彝人古镇等4家A级旅游景区被严重警告;昆明轿子山、大理鸡足山、丽江泸沽湖等7家4A级旅游景区被警告。

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整肃行业发展乱象,不仅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更是一项顺应民心的民生工程。

业内人士认为,整治旅游市场,一方面要保持强大的治理压力,政府要下重手,以求在最短时间收取最大功效,使那些违法违规者“不敢作恶”;另一方面,则要着眼长远,坚持制度构建与生态培育同步的思路。一手抓制度,完善各种办法,做到有规可循;一手抓生态,要逐步刺激当地旅游从业者的内生动力,培养良性旅游生态,以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

旅游市场整治是一项需要上下联动、多位发力、集中突破的长期工程。监管层应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监管入手,形成上下联动长效机制,强化地方旅游执法监管部门的力度。同时, 还应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旅游法等法律之间的衔接。

而景区管理企业及旅游服务企业则应自律。景区内涵、管理、服务这些软环境建设,都应该成为景区管理者的自觉追求。行业内企业应加大对从业者的法制教育,使从业者自觉学法、遵法、用法,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扩大旅游资源和旅游市场。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旅游科学年会上,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李金早表示,未来旅游市场监管不是简单的罚款、摘牌这么简单,将推动旅游违法行为入刑,触犯刑法的严格按照刑事法律程序办理。

(作者为文旅产业资深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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