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资金被违规占用未及时披露 九通衢及相关责任人被警示

2018-05-03 13:48:32    千龙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北京九通衢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通衢)因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等,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股转系统发[2018]516号)。

决定书显示,2016年,九通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泰希达交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世事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2,170.00万元,占2015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4.85%。截至2016年12月28日,已全部归还。

全国股转公司指出,上述行为构成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第十三款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4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该公司时任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九通衢及其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蒋剑彪、时任财务负责人许洪、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芮铭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

    点击加载更多相关新闻
    没有更多相关新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