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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多亿元减税措施落地加快。4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采取以上7项措施,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至此,离全年减税目标,还差3400亿元减税措施待出台。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这7项减税措施是在3个税种上做文章,其中5项跟企业所得税有关,例如,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等。一项是个人所得税有关的优惠政策,一项是印花税。此前,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三项4000多亿元减税措施,都是在增值税上做文章。由此,目前已出台的10项4600多亿元减税措施覆盖4个税种。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连续出台的减税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增值税是间接税,所得税是直接税,这两类税种对企业和社会产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
张依群认为,增值税税率下调1个百分点,增加税前扣除优惠,可以鼓励企业增加投入加快仪器设备更新、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对提升产品核心技术含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着明显作用。而实行所得税优惠,将直接增加企业利润和家庭收入,可以有效激发企业投资意愿、增强居民家庭消费能力,可以说从投资和消费两个方面对我国经济增长形成拉动作用。
张依群指出,特别是在降低增值税税率的普惠性减税基础上,重点针对创业创新型企业、小微企业、科技研发企业和科研人员的所得收入进行减税,显示出我国对掌握核心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鼓励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激发科研人员技术研发创新活力的紧迫性和关键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对我国加快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经济转型形成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今年我国税制改革推进的力度和速度超出市场普遍预期。”张依群表示,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减税8000亿元的要求,剩下的3400亿元减税措施将主要集中在增值税税率三档变二档、提高个税起征点和增加专项扣除等减税措施上。此外,消费税、资源税、环保税等其他税种改革还会继续进行,这一系列税改政策一方面会形成大规模的减负效应,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另一方面还会通过鼓励企业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对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等方面形成有效的政策引导,同时还有利于简化征税环节手续,提高征收效率,增强全社会的纳税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创业创新意识,这些必定会对保持我国良好的经济增长态势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