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华夏时报记者 金微 北京报道
善林金融事件尘埃落定。
4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通报,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善林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逾600亿元。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警方通报指出,“善林金融”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系典型的庞氏骗局。
《华夏时报》此前报道,4月10日,善林金融总部被曝遭上海警方突击检查,高管被控制,员工被解散。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官微曾通报,4月9日,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称,4月9日周伯云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自首,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产生巨大资金缺口致使无法兑付投资人本息。公安机关随即开展调查。
复盘回顾
本报记者注意到通报案情6大重点:
1、涉案金额600余亿
自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又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理财平台,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
2、8人被捕
截至发稿时止,“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执行总裁田景升、“幸福钱庄”负责人陶剑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经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
3、“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线下1000余家门店
经警方调查,“善林金融”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自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全国开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4、营造“大而不倒”影响骗取投资者,骗来的钱供实控人任意使用
“善林金融”通过推出各种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为了使“善林金融”这家公司看起来“家大业大”,更是不惜花费公众巨额资金,大规模开设线下门店,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同时做足包装宣传,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