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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月15日上证报刊发独家报道《汽车租赁公司涉嫌非法卖保险 保监局明察暗访揭“黑幕”》一文后,汽车租赁市场的保险乱象开始受到各方关注。记者昨日发现,在汽车租赁市场占据较大份额的神州租车,已悄然对此前引发争议的部分内容的表述进行了调整。
APP页面去除“保险”字样
记者1月份曾独家报道,某地方保监局在明察暗访神州租车等4家汽车租赁公司后,揭露了它们在涉嫌非法卖保险方面的四个问题。其中之一是:收取“基本保险费”,涉嫌构成强卖保险行为。
目前,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方式分为线上预订、电话预订和门店预订3种,其中线上手机APP预订成为最主要方式,保险服务也多通过此渠道销售。
以神州租车为例,当选好车辆点击立即订车后,显示的费用合计金额大于首页显示的日均租车费用,此时费用除车辆租赁及门店服务费还包含“基本保险费”和“手续费”。“基本保险费”为其所涵盖保险的总价,未对各类保险的价格分别说明,也未充分揭示保险及不计免赔服务的具体内容。
记者昨日登陆神州租车APP预定页面时发现,所有关于“保险”的字样已基本删除。比如,原先“基本保险费”的表述已改为“基本服务费”,原先“不计免赔服务”的表述已改为“尊享服务费”。
记者同时在神州租车网站主页上发现,对于“基本服务费”的详细说明也完全规避了“保险”字样。比如,原先对“基本保险费”的说明是:“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爆裂险和自燃损失险”。
现在对“基本服务费”的说明是:“包括车辆意外事故损失,呼叫中心服务,车辆救援、维修及保养服务,人工服务等服务内容的费用。车辆意外事故损失范围包括:车辆损失(1500元以内的损失由客户方承担);第三者责任20万元;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及自燃损失。车辆意外事故损失范围由神州向保险公司投保及神州共同负责承担。本项目为必购项目,按天计算,超时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超时4小时以内不另计算”。
违背自愿投保原则等问题仍待解
对于神州租车的内部整改,业内人士认为,从去除“保险”字样和加强信息披露这两点来看,神州租车似乎可以规避“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责任,但仍有多个问题尚待解决。
首先,部分信息披露内容仍然模糊。比如,根据神州租车对“基本服务费”中的一段描述:车辆意外事故损失范围由神州向保险公司投保及神州共同负责承担。但神州租车并未说明,它向保险公司投保与自身承担部分的具体分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