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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发电权交易:破解“三弃”症结的良药
文/文福拴
(作者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电力经济及信息化研究所所长)
来自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0亿千瓦时,“三弃”问题得到部分缓解。其中,水电在来水好于上年的情况下利用率达到96%左右;弃风率12%,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弃光率6%,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
虽然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但“三弃”问题依然是清洁能源发展的一道坎儿,尤其是当前现状离《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中“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国内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的情境中,为清洁电力寻找更加广阔的消纳空间尤为迫切。
解决“三弃”问题,电力市场交易被寄予厚望,2015年启动的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目标之一便是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清洁电力消纳。但就目前推进情况看,形式比内容更引人注目,在短期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力市场化运营并不现实。根据电力和电量预测结果,政府有关机构给发电企业分配上网电量指标的计划电量体制,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还是影响发电企业所占电量份额的主要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要让火电机组主动为清洁能源发电让位,发电权交易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发电权交易是指通过市场化手段在不同发电企业之间转让部分或全部政府分配的上网电量,在当前阶段,水火置换、新的高效发电机组替代效率低的旧机组发电是最常见的形式。如果发电权交易的效能得到充分利用,会有力地促进火电与清洁能源发电、不同地域的清洁能源发电之间进行优势互补和效益共享。
由省内扩展至省外
近年来,我国发电权交易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2017年,全国范围内发电权交易电量为152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其中,国家电网经营范围内为1241亿千瓦时;南方电网经营范围内137.7亿千瓦时;蒙西电网为149亿千瓦时。不过,现有的交易主要是针对省区内实施的,虽然有些电力交易中心已经建立了跨省区发电权交易平台,但跨省区的发电权交易电量非常少。
而对于促进清洁能源发电消纳而言,跨省区发电权交易的意义远大于省内交易。
在化石能源时代,西电东送是国内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如今逐步进入清洁能源发电时代,这种跨地区配置电力的需求依然存在。通过跨省区电力交易充分利用西部地区丰富的水、风、光资源,既可以降低整个电力系统的电煤消耗,又可以促进西部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