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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药是酒,都别吹成神
大家都知道,服药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若是把它当成了家常便饭,身体受到损害是不可避免的。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大量铺天盖地的广告,把商品吹得神乎其神,可不管使用者中不中毒。广告,即广而告之之意。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但若广告本身就失实了,必然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特别是食品药品的广告,一旦失实,必定给消费者带来身心双重伤害。
近期某款“神酒”被大起底。这款在电视广告投放额前十名中排名第一的酒,原来是一款非处方药!十年里,它披着保健品的外衣,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真是“广告就酒,越喝越有”!它推出的洗脑式广告在各大电视台重点时段循环播放。日前热播的某情感剧中,老刑警因为嗜酒被女儿干涉,抄起一瓶此款“神酒”大声说:“喝这个没事,喝这个对身体好。”未来的医生女婿给丈母娘送上它,也没忘说一句“每天喝一点对身体特别好”。另外,“每天两口,把病喝走”,风湿骨病、肾虚尿频、补肾强身、脾胃虚寒、健脾养胃、气虚血亏、补气补血似乎都能在它的神力下遁形。可直至近日,公众才明白,而其配方竟然是一个被人抄在老账本里的记录。有医生表示: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专栏”上进行查询,出来的结果是0条。一款药品,如果完全没有临床试验数据,谁敢用?更不用说每天早晚都要用!神酒成了“苦酒”,广告的推波助澜作用不可小视。
近期,被曝光的各类“神药”,之所以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赚得盆满钵满,和各类营销手段尤其是大力的广告推送有极大的关系,因为消费者在广告活动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对广告中的内容,只能被动地接受。而这类名不副实、夸大其辞甚至颠倒黑白的广告为什么能堂而皇之地霸占重点广告时段、在街面广告牌上吸睛?恐怕与监管缺位有极大关系。
民众健康安全无小事,让各种“神酒”、“神药”遁形,最重要的就是要给公众以知情权。这个问题应该得到尽快解决。这不仅是业界良心,更关乎相关部门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另外,善后工作也应该立刻启动,街头、荧屏甚至网上的不实广告需要尽快撤除。想来若此事能够正本清源处理得当,无疑也能起到给整个行业消毒祛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