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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投标品牌被换 河南虞城学生营养餐沦为“问题餐”

2018-04-17 09:17:58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虞城县教体局营养办负责人向记者出具了18份加盖各乡镇中心校公章的《关于更换学生“营养餐”火腿肠的申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但记者注意到,这些报告除落款不同之外,内容基本一致,甚至有几个报告一字不差。

报告内容显示,通过师生对原招投标食品与当地通宝鸡肉火腿肠的试吃比较,一致认为后者口感更好,味道更鲜,请求教体局将原来中标的火腿肠供应商更换成当地的通宝鸡肉火腿肠。

对于这一说法,有学生家长表示:“如果不是统一安排的,那么多学校咋会几乎同时提交相似的报告呢?”而多名虞城乡镇中心校的师生也表示,更换原因是教体局统一安排。而且火腿肠更换后,各个学校都出现有“营养餐”火腿肠被乱扔和遗弃的现象。

“县教体局正积极根据有关专家意见进行‘营养餐’供应模式改革,目前还处于过渡阶段。”对于“营养餐”出现的问题,虞城县教体局负责招标的韩海英回应称,师生反映的“营养餐”乱扔和遗弃情况确实存在,但主要原因是学生对于传统的牛奶、面包、火腿肠等“营养餐”供应形式已经厌倦了。

疑似未取得生产许可便进入校园

记者在随后调查新品牌火腿肠生产供应商——商丘通宝食品有限公司的资料发现,该公司直到2017年12月25日才取得“热加工熟肉制品”生产许可,而各乡镇中小学校提交的报告落款日期却是在2017年12月5日左右。

如果这些报告属实,则意味着商丘通宝食品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生产许可情况下生产的鸡肉火腿肠已经提前进入校园,作为“营养餐”发放给学生试吃。

按照有关规定,食品企业参与学生“营养餐”竞标,需要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原件。

而在商丘通宝食品有限公司提交给县教体局的存档资料中,除了该公司质检科自己出具的质检报告外,没有任何第三方机构的质检证明。

这些问题,自然也引发了家长们的担忧:“没有权威质检证明的产品怎能替换中标产品”“孩子‘营养餐’的食品安全如何得到保证”?

“在不能保证学生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擅自更换学生‘营养餐’生产供应商,显然是不合规的。”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陈汉宾律师说,这样做究竟是有关部门责任心的缺失,还是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当地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清查,锁定相关人员的责任,给学生家长们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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