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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54亿转让中金股份:内资股接盘者须符合“新规”

2018-04-13 09:16:43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独家|汇金54亿转让中金股份:内资股接盘者须符合“新规”

杜卿卿

在放开外资入股金融机构政策加速、证监会拟推券商股权管理规定之际,中央汇金大比例公开转让中金公司股份的消息,引发市场纷纭猜测——这是抢在新规之前打时间差?还是提前行动,为外资入股开门相迎?到底谁能入局?

第一财经记者独家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此次转让,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设立主体,且必须符合3月30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中的资格要求。换言之,针对这一笔转让,内资须遵新规,外资暂无机会。

“根据产交所流程,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将需基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股东资格审批,”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这样的条件下,转让方出于审慎性考虑,一定会将《意见稿》纳入考虑,事实上也可以看到,中央汇金在挂牌文件中明确要求意向受让方自行核对并确认其符合证监会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的资格。

  恰逢“新规”

继合并中投证券、引入腾讯控股之后,中金公司股权将迎来第三次较大变动。此次中央汇金转让中金公司股份,无论是转让比例、转让方式还是转让时点,都显得有些特殊。

4月11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央汇金)公开转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3.985亿内资股股份的公告出现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北金所)的网站上,挂牌期限至5月9日。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3月30日,证监会刚刚发布了《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为4月29日。

去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机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证监会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的股权监管,起草了上述规定。在监管层看来,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倒卖牌照为目的的“入股动机”有所抬头;“灰色”资金通过有限合伙、信托、资管产品等方式层层嵌套、曲线违规入股证券公司,形式更加隐蔽。

基于这样的背景,证监会在新规中,对券商股东资格设置了严格规定。

比如,对控股股东净资产要求大幅提高,从此前《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股东净资产达到2亿元即可,提高到净资产水平1000亿元;盈利要求更明确,主要股东需连续3年盈利,控股股东应连续5年盈利;调整股东持股比例限制,单个非金融企业实际控制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1/3;严格限制关联交易,证券公司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要求证券公司为其或其关联方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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