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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呼之欲出 短期调控力度不放松

2018-04-09 09:39:45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王蒙徽表示,要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提高中小城市、县城和中心镇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引导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促进“长效机制”

如何落实“房住不炒”?“那就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易居研究院综研中心总经理崔霁认为,当前的四限政策(限售、限价、限购、限贷)均属于短期调控,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才是长效机制。

长期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仅具备短期效应,唯有改革才会让房地产健康发展,建立长效发展机制是关键。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主席顾云昌表示,房地产的问题不仅仅局限于房地产领域,主要还是房地产以外的问题,所以要制定长效机制,尤其是土地制度、财税制度、金融制度等。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提出,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张大伟表示,从“研究建立”转变为“完善促进”,表明房地产长效机制已经由理论层面进入到了实践层面。结合2017年全年各地房地产政策的一系列举措,从今年年初提出的差异化供地政策,到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公共住房建设的持续推进,再到党的十九大重申“房住不炒”和“租购并举”,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呼之欲出。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同样认为,过去两年“去库存”的提法已经悄然退出,政策侧重点已经转向房地产制度改革和长效政策。

实际上,房地产长效机制已在路上,包括住房登记信息、土地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建立完善的市场化住房租赁制度,建立分类调控的土地供应机制,以及正在立法中的房地产税制度,预计2018年后续将有更多制度性政策发布。

“租购并举”成核心

“稳定预期,建立长效机制,重塑住房制度无疑是抓手和利器。唯有此,才能将各项长效机制制度化,不至于落入调控的范畴,不因楼市波动而随意调整。”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如是说。

何谓新的住房制度改革?王蒙徽解释说,就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国有租赁企业建设,充分发挥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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