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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 全棉时代东城区第二十分店被罚

2018-03-29 11:46:05    千龙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发布东发改检处[2018]61号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对北京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东城区第二十分店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案进行处罚。

经调查,北京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东城区第二十分店于2018年1月15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4层11B号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8号)第九条的规定,销售成人内裤1款、男士T恤1款、男士背心1款不标明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东城区发改委决定对北京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东城区第二十分店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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