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绫致时装北京东直门销售部因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被罚

2018-03-29 11:43:08    千龙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销售部因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被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发改检处[2018]58号)。

决定书显示,该单位于2018年1月18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大街48号L3层10、11、12号商铺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第九条的规定,销售长裙1款、短裤1款、T恤1款不标明价格。

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销售部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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