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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出台 5月1日起施行

2018-03-28 17:53:00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快递暂行条例》昨天正式公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奠定了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例》聚焦于快递业安全发展的老问题和新挑战,针对寄件人隐私保护、快件丢失如何索赔等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

快递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家邮政局统计,我国快递业务量规模已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每年新增就业20万人,对全球包裹快递量的增长贡献率超过了50%。我国已经有7家快递企业陆续上市,形成了7家年收入超过300亿元的企业集团。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快递业规模增速高位运行,新业态、新动能不断呈现。《条例》贯彻了包容审慎、创新务实的原则,将快递业作为与新经济、新业态关系紧密的新兴产业,充分融入了快递业的发展需求、改革需求和管理需求。

在促进发展方面,《条例》设专章规定了发展保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制度措施,既解决业内存在的问题,也解决快递业与其他行业衔接协调方面的问题。同时,充分考虑企业感受向消费者传导的过程,在制度设计上坚持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服务民生方面,着力完善快递服务规则,规范快递秩序,理顺法律关系,使企业和用户形成明确的法律预期,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明确了制度规范,对快递服务中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作出相应规定。在保障安全方面,从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着力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魏际刚说,《条例》明确了快递领域政府与企业的责任,完善了快递市场和快递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出了促进快递发展的各类重大举措。《条例》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开展进出境快递业务,支持在境外开办快递服务机构、设置快件处理场所。这将为我国构建连接全球的快递网络、构建全球物流运营和供应链服务体系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撑。

解读

焦点1 权益保障

《条例》完善了快递服务规则,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包括明确快件收寄规则、投递规则;细化无法投递、无法退回快件的处理规则和快件损失赔偿规则;专门规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于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首先来看权益保障。参与快递业的主体不少,快递企业、快递员、消费者都有自己的权益。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能通过物流链条上行到城市,但生鲜农产品本身易损,加上包装不统一、中间转运环节过多,经常出现破损理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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