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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业务未及时披露 星源材质实控人收深交所监管函

2018-03-28 17:53:00    千龙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星源材质)控股股东陈秀峰因未及时配合公司对质押业务予以披露,被深交所出具了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20号)。

监管函显示,星源材质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称公司于3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峰的通知,其于2018年3月6日办理了177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质押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9.22%。

深交所指出,陈秀峰未及时通知并配合上市公司对上述质押业务予以披露,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6条和第11.11.5条的规定。同时,深交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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