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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纳税信用可抵“真金白银”(3)

2018-03-27 09:17:04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伴随‘银税互动’深入推进,‘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加速无缝对接,将纳税信用成功转化为企业的融资资本,激发小微企业活力,促进了企业有发展、银行有效率、纳税更诚信的良性互动。”孙玉山说。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守信企业发放贷款63.2万笔,其中涉及小微企业50.4万笔,小微企业借助“银税互动”贷款金额达到7100多亿元。

全力推进纳税信用增值应用

当前,我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正向多领域全方位扩展,纳税信用的分量将越来越重。“我们通过将纳税信用信息‘推出去’‘引进来’‘连起来’,用纳税信用信息对接社会信用信息,形成纳税信用管理‘大数据’,全方位提升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影响力。”孙玉山表示。

2016年7月份,国家税务总局率先与29个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署了首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向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推出了涵盖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的41项授信联合激励措施。

截至2017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已参与签署了各领域联合激励惩戒合作备忘录36份,其他联合激励惩戒相关协议等文件8份。

“联合激励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使得A级纳税人凭借在税收领域的守信记录,拥有了各类资源的优先获得权,进而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机会。”孙玉山表示,联合激励惩戒措施有效打破了部门间信息不对称瓶颈,加快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的步伐。

与此同时,税务部门会定期按照信用信息目录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税务领域信用信息。截至2017年底,税务部门已累计向共享平台推送A级纳税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等纳税信用信息2000余万条,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400余万条。

2017年6月份,税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署《信用联动合作框架协议》,按照信息互享、信用互认、奖惩互助的原则,建立信用联动合作关系。

“下一步,我们拟修订纳税信用管理办法,通盘考虑制度、指标、数据、信息系统、工作机制等诸多因素,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优化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强化信用联动奖惩、全面提升纳税信用的准确性、权威性。”孙玉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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