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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子”折戟遭问询 西宁特钢否认与股东混改有关

2018-03-21 09:34:1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3月17日,西宁特钢(600117,SH)宣布终止出售控股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35%股权,随后便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3月19日晚,西宁特钢回复了上交所问询函,还发布了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回复内容中除了涉及到西宁特钢其“子”——江仓能源的终止转让事项,同时也涉及到其“母”——西宁特钢控股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钢集团)的股权结构调整一事。

西宁特钢在回复函中称,西钢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与公司出售江仓能源股权事项不存在关联性,不互为前提。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西钢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推进不产生任何影响。

两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在筹备资产转让一个多月后,西宁特钢3月17日公告称,由于交易标的江仓能源另两方股东——兰州中煤支护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中煤)和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肥城矿业)表态不放弃优先受让权。因此,出售江仓能源35%股权的计划以失败告终。

西宁特钢在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说明了与交易标的其余两股东沟通过程。

西宁特钢称,2月26日、27日分别收到肥城矿业、兰州中煤的回函,两者均声明不放弃江仓能源的优先受让权。接到回函后,西宁特钢与其就股权对外转让及优先受让权事项通过电话沟通、实地交流等方式进行磋商,但江仓能源其余两股东仍表示在同等条件下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西宁特钢证代徐吉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方(兰州中煤和肥城矿业)现在也没有主动接盘的意图。”徐吉强接着表示,现在的状况就是先这样维系着,毕竟已经终止了重大资产重组,江仓能源这部分股权还在上市公司放着。《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后又在启信宝上查询到兰州中煤和肥城矿业披露的联系方式,致电双方询问情况,截至发稿,双方电话均未接通。

公开资料显示,原本拟出售的江仓能源成立于2004年,从事煤矿开采和洗选业,由西宁特钢与兰州中煤、肥城矿业共同投资组建。其中,西宁特钢为江仓能源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35%,兰州中煤、肥城矿业占比均为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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