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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公司今年存在退市风险

2018-03-13 09:27:5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深沪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欺诈发行、重组上市重大违法以及信息披露重大违法等6种情形纳入退市范围。依据六类重大违法退市新规,目前哪些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风险呢?记者初步统计,今年有两家公司因受罚可能强制退市,另外有4家公司因为连续亏损或被终止上市。

6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月2日,证监会宣布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强化深沪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3月9日,深沪交易所发布了相关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交易所出台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细则,上市公司存在6类重大违法情形,股票将被强制退市。一是上市公司IPO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160条作出有罪生效裁判;二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三是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连续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终止上市标准;四是上市公司在申请或披露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161条作出有罪生效裁判;五是上市公司最近60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作出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六是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存遭强制退市风险

过去强制退市的几种情况主要归纳为欺诈发行、重大违法、财务指标、交易指标等,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又增加了一条,信息披露违规的指标,如果5年内因为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了3次以上,也触发了退市条件。

记者统计发现,全新好(00007)在近五年内已3次被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的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时间分别为2014年6月、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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