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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首次行政法规立法工作完成 以制度设计补齐“短板”

2018-02-28 09:43:08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首次行政法规立法解决制约行业发展体制机制问题——

以制度设计补齐快递业“短板”

2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业发展相关情况吹风会,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张建华就快递业发展情况、快递暂行条例制定等话题进行了回应。马军胜表示,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快递暂行条例草案,快递业首次行政法规立法工作完成。

快递业迅猛发展全年“不打烊”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也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马军胜表示,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实现了由小到大的迅猛发展。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超过400亿件,是2007年的33.4倍,年均增长达42%;业务收入接近5000亿元,年均增幅达30.6%。全国快递企业已达2万多家,快递日均服务用户超过2亿人次。

数据显示,今年春节假期,快递单日业务量从此前的“亿件级”陡然降至不足千万件。根据此特点,多家企业坚持“有一单,接一单”,确保了消费者的快递服务。然而,还是有不少人抱怨春节期间的快递变慢了。对此,马军胜表示,快递业的春节期间运行模式,跟交通运输的春运模式截然不同。春运模式基本上是越到春节业务量越高,而快递业基本上是“马鞍形”的,春节期间的快递需求有所减少。面对相对少的业务量,快递企业需要权衡业务需求、用户以及对“快递小哥”的人文关怀问题,适时做一些调休安排符合情理。

条例立法契合快递业发展实际

马军胜表示,我国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快递大国,但随着资源要素不断集聚、服务网络不断延伸、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快递业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解决:一是快递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如快递末端网点的办照成本较高、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基础设施薄弱等;二是快递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危害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业内普遍实行的加盟经营模式中存在服务质量相对较低、责任界定不清的问题,对快件损失赔偿的争议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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