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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直播存攀比等诸多乱象 各地探索规范方法(2)

2018-02-14 11:23:19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2017年12月,有媒体报道称,某直播平台被指有未成年人脱衣等直播,直播中甚至频繁出现性暗示动作。一名小学生称,裸体直播不为钱,就是为“好玩”;她还为自己的粉丝比同学多而自豪。

不仅如此,一些直播还将场景设在了学校。

“在某直播平台,一名用户发布了一段在课堂内一名小学生‘跳舞’引发同学围观的视频,其点赞量为2.6万次,评论数量为998,之所以引起网友点赞和评论,竟然是因为这名小学生的舞姿妩媚。”河北省人大代表、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分局裕华路派出所指导员唐明宇举例说。

在近日举行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唐明宇在提交的建议中提出,规范河北省校园内使用网络直播平台、小视频软件传播等行为。

  未成年人担任主播具负面影响

多位专家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未成年人做网络主播和视频主播,不仅影响了自己的学习与成长,还会给同龄的观众带来不利影响。

广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陈一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未成年人的身心都处于成长阶段,无论是知识结构、社会经验、人生阅历,还是价值观念,都处于稚嫩的发展成长期,具有性情不稳定、易受影响、自控力差等特点。

“时下,网络主播已成为一种职业,全职对未成年人来说显然是不可能的,而兼职则必然影响其正常的学习生活。长时间对着电脑或者手机,必然造成视力下降等身体伤害。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极易形成瘾癖,沉溺其中而难以自拔。此外,网络的虚拟性必然会影响到未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正常人际交往,在未成年人的行为习惯还未养成之前,这种负面影响可能会大到难以想象,甚至有可能会出现人际交往障碍等问题。”陈一天说。

在陈一天看来,更为严重的是,因为网络主播一对多的开放性与互动性特征,极易导致未成年人受到网络低俗、不良文化的影响,从而形成心理障碍或者做出不良行为。“现实中,网络主播收获的并不是只有赞赏和褒扬,还有大量的贬损、谩骂、误解与讥讽,甚至是威胁与教唆,允许未成年人进行网络直播,无异于把肉放在砧板上,未成年人如何面对与承受,都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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