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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一楼盘一房二卖涉案金额上亿 实际控制人被刑拘(2)

2018-02-02 09:50:03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在网上查到,最高院另一起判例曾判决:开发商进入破产后,尚未交付消费者(已经支付全款)的房屋不能纳入破产财产,开发商(破产管理人)有义务协助消费者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应否移送公安

在购房人没有主张被告存在刑事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如果法院在审判中发现“一房二卖”的案件非常集中,是否有义务移送公安机关?

“答案是肯定的。”黄明儒教授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作为司法裁判机关的法院,在审判中发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现象非常集中,当然有义务将这些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因为从法院的专业知识能力看,这种现象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性非常之高。

谢挺律师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与第11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的,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

罪与非罪如何判断

那么,本案是否涉及经济犯罪呢?据报道,桥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待报案的民警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原则上“一房二卖”不涉及犯罪,除非开发商已经跑了。

《法制日报》记者查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3年6月1日开始实施。

该解释明确了“一房二卖”的民事责任,但并没有否定刑事犯罪的可能。黄明儒教授说:“该民警的理解肯定是错误的。”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本案中开发商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与金额无关,与开发商是否跑路也无关。

谢挺律师分析,从法理和有关法律规定来看,“一房二卖”首先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其次,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24条明确规定了合同诈骗的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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