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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管控地方债 坚决防风险

2018-01-30 09:17:1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在1月24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8年,自治区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内蒙古开始摸查政府债务底数。坚持“新官要理旧账”原则,自治区在去年下半年化解债务640亿元的基础上,坚决叫停包头地铁项目,叫停呼和浩特地铁3、4、5号线项目。初步统计,全区12个盟市共缓建、停建、“瘦身”项目653个,涉及总投资4500多亿元。与此同时,各盟市普遍出台了政府债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举债行为。针对政府举债融资、违规担保、购买服务不规范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目前,12个盟市共核查各类不规范行为1148件,整改905件,涉及金额2300多亿元。

为解决全区政府债务率普遍较高问题,自治区将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新增政府债务一律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债务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依法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完善年度债务化解方案,采取预算安排、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偿还债务。化解政府债务实行绩效考核,建立债务偿还和财政转移支付挂钩机制。对化债成效显著的,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激励;对违法违规举债、化解债务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自治区将统筹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密切关注房地产、养老保险基金、国有企业债务等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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