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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垃圾”阻击战:拒“洋垃圾”于国门之外(2)

2018-01-25 18:14:5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科学研判

精准打击“洋垃圾”走私

“掌握当前‘洋垃圾’走私特点,是我们开展精准打击的前提和基础。”张广志表示,近年来“洋垃圾”走私有三大特点值得关注:

首先是废物走私区域性特点较为突出。

据统计,近5年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所在海关累计查处走私废物案件400起,查证涉案废物117万吨,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废物总量的73%和61%。其次,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进口固体废物问题突出。近5年以来,共查获此类走私废物案件313起,查证涉案废物145万余吨,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废物总量的57%和76%。三是以伪报、夹藏等方式走私“洋垃圾”时有发生。2013年以来,共查获此类走私废物案件338起,查证涉案废物125万吨,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废物总量的62%和65.8%。

“比如,有的企业以伪报品名方式,将国家禁止进境的废物伪报成与其外观相似的其他货物,并提供虚假单证逃避海关监管。”张广志举例说。

坚持不懈

建立堵截长效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洋垃圾”走私问题,不仅提出了打击“洋垃圾”走私的时间表、路线图,还明确要求构建起将“洋垃圾”堵截在国门之外的长效机制。

张广志表示,全国海关将继续把打击“洋垃圾”走私作为打私工作的重中之重,密切与公安、边防、环保、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联系配合,严厉打击治理“洋垃圾”走私及国内非法加工销售行为,同时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监管和专项稽查,持续加大打击货运渠道藏匿、伪报走私和海上偷运走私力度,坚决把有毒有害废物拒于国门之外。

张广志表示,要强化查验现场的作业流程,把查验触角延伸至监管场所,对正在运营的有存储固体废物业务的监管场所等,全面进行环保安全风险摸底排查,督促经营人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发现有环保风险和隐患的,暂停办理海关业务并及时通报环保部门。

张广志表示,对于短期工作要明晰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对于长期工作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具体措施,要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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