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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批国有租赁住房入市 成租房族焦虑的“终结者”(4)

2018-01-22 09:16:5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非市场主力 意义在于“四两拨千斤”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刘璐认为,成都市出台的这一揽子政策将助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他认为,过去我国主要是发展购房市场,租房这块是短板,在目前以散户为主的租赁住房供应主体的情况下,业主乱涨房租、因各种原因改变用途不租了的情况较为普遍,这影响了租房人的居住体验,也容易给人居无定所的感觉。还有的出租房屋存在房屋品质问题、消防隐患、非法群租等现象,容易酿成事故。

“通过国资背景的‘国家队’来提供租赁住房,在房屋品质和管理上能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对租房人的权益也更有保证。”刘璐说。

另一方面,成都提升租房补贴标准后,大大降低了申请租房补贴的门槛。根据统计,成都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远高于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数量。因此这一政策实施后惠及的人群将大幅增加。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租赁住房公共资源配套,也是对住房购买市场进行分流的工具之一。”刘璐说,一些在犹豫要不要买房的居民可以不妨先租房,这对于购房市场来说有一个缓和作用。

他也指出,为了不增加财政负担以及避免造成社会存量可租赁房源的浪费,从数量上看,“国家队”在住房租赁市场上不会是主力军。国有租赁房源最大的意义在于“四两拨千斤”的示范效应以及规范市场的作用。私人业主的可租赁房源仍将是未来租赁市场的主体。公共租赁房源并不是要取代私人的租赁房源,而是要让整个住房租赁市场的运转更有效率。同时,政府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成熟社区,公共租赁房源主要在于“配合”,而在一些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公共租赁房源则可以发挥“主导”作用,这样也有利于新的就业人口的导入。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实则认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还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国有住房租赁的运营,如果是国企自身来运营的话,可能存在服务单一、没有动力搞多样化服务等问题,而市场主体更容易满足多方面的需求。政府更多地应该去培育市场主体,引进市场租赁公司来提供服务,政府负责做好监管;二是租房者享受公共服务的问题。自购房与租住房主要在户籍与教育方面存在不同,目前很多城市正实施积分落户、人才落户等政策,那么剩下的主要是教育问题,以成都为例,租房也可享受义务教育,那么租房与买房的差别主要在于学区房有“赋权”,可以上当地较好的学校。这一差别主要由于教育存在供需缺口,不得已而设置一些准入条件,要解决这一差别主要看教育政策如何处理。

“从长期来看,增加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促进城市公共资源的供需平衡,才是解决租房和买房差异的根本办法。”刘璐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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